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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假期


【合約須知】外傭休假安排及規定
1. 每月休息日安排 休息日:每7天必須給予至少1天完整休息日(24小時)固定休息日:在開始僱用的首個星期,僱傭便可享用休息日非固定休息日:需要在每個月前,告知外傭下個月的休息日。 一般情況下,如外傭同意修改休息日,新休息日必須在原定休息日當月或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內。 例:原定休息日在11月20日,新休息日必須在11月至12月20日之間 在突發緊急事故下,僱主可要求外傭在休息日工作,但須於2天內通知新休息日安排,而新休息日需安排在原休息日的30天內。 例:原定休息日在11月20日,須於11月22日或之前通知新休息日安排,而新休息日需安排在12月20日或之前 如休息日適逢法定假日/年假,都需要另外安排休息日。 2. 法定假日安排 每年12天法定假日必須放假,並且不能以薪酬代替法定假日。 如果需要外傭在法定假日工作,需先獲得外傭同意,並於法定假日前兩天進行通知。新休息日必須在原定休息日的前後60天內。 延伸閱讀:【外傭假期2026】 外傭法定假期|2026年新增復活節星期一 3. 有薪年假安排 外傭工作每滿 12 個月,僱主便須給予他 / 她有薪年
【僱主FAQ】提供旅費、膳食及交通津貼
1. 當僱傭合約屆滿或終止後,僱主是否須要向傭工支付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僱主須負責傭工於合約屆滿或終止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僱主通常會給傭工1張返回原居地的機票及返回原居地期間每天港幣100元的膳食及交通津貼。 2.當合約屆滿或終止時,僱主是否須要向傭工支付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僱主還有沒有其他事項要留意? 是。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僱主須負責傭工於合約屆滿或終止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勞工處建議僱主向傭工提供1張內含免費基本行李託運的機票,而非等同機票價值的現金,以減少傭工在收取旅費後只出境到鄰近地區而非返回其原居地的情況。 另外,在購買機票前,僱主可先與傭工確認離港安排(如離港日 期、目的地等),以便雙方有足夠及合理時間處理有關合約屆滿或終止的事宜。 3.根據僱傭合約,僱主需要支付多少膳食及交通津貼給傭工? 這將視乎傭工由香港返回其原居地所需的時間而定。 僱傭合約規定,傭工返回原居地期間每天的膳食及交通津貼為港幣100元。如僱主提供非直接返回原居地的機票,僱主或須因旅途日數增加而增加上述按日計算的膳食及交通津貼。...
【僱主FAQ】外傭生育保障及侍產假
1. 傭工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享有有薪產假? 女性傭工如符合以下條件,便可享有連續14個星期的有薪產假: 在所訂定的產假開始前已受僱不少於40個星期; 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向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 及如僱主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2.傭工如何通知僱主放侍產假? 傭工必須在嬰兒的預計出生日期前最少3個月通知僱主他打算放取侍產假(在此階段無規定須訂明放取侍產假的確實日期);及在放取侍產假前通知僱主他放取侍產假的確實日期。 如傭工沒有給予僱主上述3個月的預先通知,則必須在放取侍產假前最少5天通知僱主他放取侍產假的確實日期。 3. 傭工何時可放取侍產假? 傭工可在嬰兒的預計出生日期前4個星期至確實出生日期當日起計的14個星期內的任何日子放取侍產假。傭工可一次過放取五天侍產假,或分開逐日放取。 4.男性傭工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享有有薪侍產假? 男性傭工如符合以下條件,便可就其配偶∕伴侶每次分娩享有5天的有薪侍產僱主: 在緊接放取侍產假的日子前,已受僱不少於40個星期; 已按法例的規定通知僱主;及...
【僱主FAQ】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及其他假期
1.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外籍家庭傭工有權享有甚麼假期?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外籍家庭傭工有權享有下列假期: 休息日; 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如僱主與傭工續約,傭工必須在新合約生效前,返回其原居地放取不少於7天的有薪∕無薪假期 (除非事先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在港延期逗留),費用由僱主支付。 僱主應妥善保存假期及工資記錄,以免日後發生爭執。 2.僱主應怎樣為傭工指定休息日? 僱主須在每7天期間給予傭工不少於1天休息日。休息日是連續不少於24小時的期間。 休息日應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為固定性和非固定性。若休息日為非固定性僱主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通知傭工該月內休息日的日期。 3. 僱主可否要求傭工在休息日工作? 不可以。 除非發生不能預見的緊急事故,僱主不可要求傭工在休息日工作。僱主若強迫傭工在休息日工作,即屬違反《僱傭條例》 的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 不過,若傭工同意,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外傭假期2026】 外傭法定假期|2026年新增復活節星期一
根據《僱傭條例》,外籍家庭傭工,均有權享受本地的法定假期(又稱勞工假)。由2026年開始,法定假期由14日增加至15日,僱主必須按勞工法例安排外傭享有法定假日,避免誤會甚至違法風險。 日日幫嘅專業顧問,將於本文為您詳細講解。 外傭放假根據「法定假期」唔等於公眾假期 有唔少僱主會誤以為外傭於「公眾假期」都放假,但其實外傭只享有於《僱傭條例》內列明的「法定假期」。即係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這兩天,外傭無權享有這些假日。 而根據《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2026年起新增復活節星期一(4月6日)為法定假期,總數增至15日。 2026年外傭法定假期一覽 以下為2026年法定假期日子,適用於所有受僱人士,包括外傭: 日期 節日名稱 1月1日 元旦 2月17日 農曆年初一 2月18日 農曆年初二 2月19日 農曆年初三 4月5日 清明節(星期日)(需額外安排補假) 4月6日 復活節星期一(新增) 5月1日 勞動節 5月24日 佛誕(星期日)(需額外安排補假) 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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