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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續約要點】計錯外傭假期隨時犯法!僱主必學填寫ID407時年假、回籍假的正確安排

  • 3天前
  • 讀畢需時 6 分鐘

作為香港的僱主,在聘請外籍家庭傭工(下稱「外傭」)的過程中,處理繁複的法律文件及計算外傭假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當中,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發出的《標準僱傭合約》(表格ID407),是整個僱傭關係中最核心的法律基礎。這份合約訂明了僱主與外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任何細節的忽略都可能引致外傭續約時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日日幫經常收到僱主關於合約條款的查詢,其中外傭在合約期滿續約時其中最常見的疑問,便是圍繞外傭的各種假期,例如「回籍假」是否有薪?「年假」如何計算?外傭不想放足全年假,可以「買假」嗎?


日日幫將以專業角度,為僱主深入剖析ID407合約的相關規定,助僱主清晰掌握正確處理方法。


法例下的外傭擁有「有薪年假」權利


《僱傭條例》保障外傭均享有有薪年假。計算方式如下:

  • 服務滿1年:可享7天有薪年假。

  • 服務滿2年:再享7天,即兩年合約共累積最少14天有薪年假。

而外傭⼯作每滿 12 個⽉,僱主便須給予外傭有薪年假。年假⽇數按外傭的受僱年資由7 天遞增⾄最⾼ 14 天。詳請可參考以下表格:

服務年期

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數

1

7

2

7

3

8

4

9

5

10

6

11

7

12

8

13

9

14

如果在僱傭合約終⽌前, 外傭未能享⽤所有的有薪年假可作以下安排:


  • 年假⽇數為10 天或少於10天

    • 最少連續發放 7 天年假,餘下假期可分開發放

    • 不可使⽤款項代替年假。


  • 年假⽇數超過 10 天

    • 最少連續發放 7 天年假餘下的年假可分開發放。


核心原則:僱主必須讓外傭放假,並支付年假薪酬。原則上不可用錢代替假期,即「買假」(但下面會講到例外情況)。

延後安排:若雙方同意延後回籍假,僱主提供機票的責任依然存在,且必須在新合約生效後的一年內履行。


法例下的外傭擁有「回籍假」權利


當外傭完成兩年合約並續約時,僱主必須處理其回鄉的安排(俗稱「回籍假),必須同時處理ID407和《僱傭條例》的兩項不同規定。


合約下的「回籍假」責任: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13條的規定,當外傭完成一個為期兩年的合約後,若與同一僱主續簽新合約,僱主必須讓外傭返回其原居地放取假期。 這段假期通常被稱為「回籍假」。僱主在續約時必須為外傭提供不少於7日「回籍假」,包括:

  • 免費來回原居和香港的機票

  • 交通及膳食津貼: 在外傭往返原居地期間,每日支付港幣 $100 的膳食及交通津貼。如僱主提供非直接返回原居地的機票,僱主或須因旅途⽇數增加⽽增加上述按⽇計算的膳食及交通津貼。


核心問題:回籍假是有薪還是無薪假期?


「回籍假」是否有薪則視乎雙⽅所簽訂的合約條款⽽定。雖然⼀般回籍假為無薪,但僱主仍需⽀付外傭回籍之機票及交通費$100/⽇。合約本身並未強制這段「回籍假」必須是有薪的。



實戰情景分析 — 靈活處理各種請假狀況


情景一:【標準操作】外傭完約續約,如何安排假期?

這是最常見的情況。正確做法是將外傭應得的有薪年假與回籍假合併處理。

  • 以外傭首個合約為例:假設外傭在完成兩年合約後,與僱主續約並協定回鄉放假21天。在這21天假期中:

    • 首14天是外傭依法應得的有薪年假,僱主必須支付這14天的年假薪酬。

    • 餘下的7天,則可視為無薪假期(除僱主與外傭雙方另行協定)。

    • 僱主責任:除了支付上述14天薪金,還需提供來回機票及按旅程日數計算的$100/日津貼


情景二:【突發情況】外傭未滿兩年,因家有急事需請假回鄉,點算?

外傭說家中有突發事要請假,僱主可以有以下合法且靈活的選擇:

  • 選擇A:放無薪假 (最簡單直接)

    在雙方同意下,僱主可以批准外傭放無薪假,而無需支付假期薪金,只需在文件上註明雙方同意的無薪假期時段即可。

  • 選擇B:預支部分年假 (有人情味但有風險)

    若外傭已工作滿一年,累積了7天年假,但外傭希望放10天。在雙方同意下,僱主可以讓外傭先放7天有薪年假,再加3天無薪假,甚至可以同意讓外傭「預支」第二年才會有的年假

*注意:「預支年假」必須出於僱主自願,並非法律要求。風險在於如果外傭預支假期後提早終止合約,僱主將很難追回已預付的假期薪金。 

日日幫建議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寫明預支安排。


情景三:【慳時間操作】外傭不想放足全年假,可以「買假」嗎?

法例原則是鼓勵休息,所以禁止不可用錢代替假期,即「買假」,但法例提供了一個例外,以滿足現實需要。

法律規定:根據《僱傭條例》,只有在外傭的有薪年假日數超過10天的情況下,外傭才可以選擇將超出10天的部分年假兌換成薪金

  • 前提條件:必須出於外傭自願提出,僱主不能強迫。

  • 實例說明:外傭已工作滿6年,而之前的年假都已清晰結算。根據法例,外傭於第6年可享有11天有薪年假。

    • 由於外傭的年假日數(11天)已超過10天,外傭可以選擇將超出10天的部分「賣」給僱主。

    • 外傭可以選擇只放10天年假,然後將餘下的1天(11天 - 10天 = 1天)兌換成薪金。

    • 僱主則需支付這1天的薪金給她。

    • 只要是外傭自願,這樣操作完全合法,既能讓外傭得到額外收入,也能解決僱主家人手不足的問題。


日日幫專門為僱主設計外傭年假計算機只需要簡單輸入外傭的放假記錄便讓僱主可以計算出外傭剩餘年假。



如對僱主對外傭假期和月薪計算仍有困難,可以使用香港勞工處網頁提供的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程式,根據《僱傭條例》初步計算僱傭權益,以作參考之用。



日日幫建議在僱傭續約或終止合約時,僱主為當中所需付的款項設立一張收據,及在雙方同意下簽署,避免日後有所爭拗。



總結計算外傭假期要點:

  • 回籍假:合約規定必須提供,但本身不帶薪。僱主的核心責任是提供來回機票。

  • 有薪年假:法例規定必須發放,兩年合約共累積最少14天,且必須支付薪金。

日日幫建議僱主可將有薪年假及外傭回籍假合併,善用年假的同時符合法規。


填寫ID407合約及續約時的專業建議


為避免日後爭議,日日幫建議各位僱主:

  1. 書面確認在合約期滿前至少兩個月,主動與外傭商討續約及回籍假的具體安排,清晰界定假期總日數、當中多少天為有薪年假,並將雙方同意的方案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雙方簽署作實


  1. 準確計算有薪年假的薪酬:有薪年假的每日薪酬,應參照《僱傭條例》的指引,按假期前12個月的平均每日工資來計算

    *注意:每月固定發放的膳食津貼(如適用)是指在支付外傭在正常工作日期間的膳食開支,並不適用於假期


  1. 妥善履行合約責任:在簽署新的ID407合約時,請確保已結清舊合約的所有款項,包括工資、假期薪酬、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如適用),並已為外傭購買返回原居地的機票


結語


準確理解並嚴格執行ID407《標準僱傭合約》的每一項條款,是保障僱主自身權益、更是尊重外傭勞工權益的重點。一個清晰、透明且合法的僱傭安排,是維持長遠良好僱傭關係的基石。

若僱主對填寫ID407合約、計算假期薪酬或任何有關聘請外傭的程序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聯絡日日幫。日日幫的專業顧問團隊將竭誠為僱提供最主可靠的一站式支援服務,讓聘請過程輕鬆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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