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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叫外傭去婆婆屋企幫手隨時變「非法勞工」?香港僱主必須知的合約與法律紅線

  • 7天前
  • 讀畢需時 5 分鐘

「反正姐姐今日得閒,順便過隔離屋阿媽度幫手煮個飯啦!」、「得閒幫忙去親戚嘅店舖執拾下啫,又唔係全職做。」這幾句對話,相信在不少香港家庭中都時有所聞。

許多雙職家庭或孝順的子女,往往出於方便或一番好意,會順理成章地叫外傭到合約登記地址以外的地方幫忙。然而,這個看似微不足道的「順便」,隨時會讓僱主與外傭雙雙誤墮法網,甚至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

究竟外傭跨地址工作違反了什麼法例?後果有幾嚴重?身為僱主又該如何避免?本文為你詳細拆解。



一、 為什麼外傭不能「跨地址」或到其他地方工作?

在香港,外傭的簽證與工作權利受到嚴格規管。當僱主聘請外傭時,必須與外傭簽署由入境處規定的「標準僱傭合約」(ID 407),並在合約上清楚填寫「指定住宅地址」。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標準僱傭合約」(ID 407)有關外傭工作地點 節錄
「標準僱傭合約」(ID 407)有關外傭工作地點 節錄
  1. 單一指定地址原則: 外傭的逗留簽證與工作範圍受嚴格限制。根據規定,外傭只可為簽證上指定的僱主、在「標準僱傭合約」(ID 407)所列明的單一指定住址執行家務。

  2. 禁止兼職或轉移工作地點: 即使沒有額外支薪、即使是幫至親(如外公外婆、父母或兄弟姊妹家)清潔、煮飯或照顧長者,只要該地點不是合約登記的地址,在法律上即屬違規。



二、 🚨違反規定的法律後果與罰則:僱主與外傭同受牽連

好多僱主以為「一家人幫下手啫,入境處點會知」,但一旦被舉報或巡查發現,後果絕對不堪設想:

  •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1條外傭未經入境事務處批准而從事未獲授權的工作(無論受薪與否),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 任何人士(包括僱主)教唆、協助有關人士違反逗留條件可以被檢控教唆/協助罪及被判處相同刑罰。

對外傭的法律後果

對僱主的法律後果

罪名: 「違反逗留條件」

最高刑罰:

  • 🔴 最高可被判罰款 5 萬元

  • 🔴 監禁最高 2 年

長遠影響:

  • 🔴 入境處留下不良紀錄,即時遣返

  • 🔴 終身影響日後來港工作申請

罪名:刑事責任,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

最高刑罰:

  • 🔴 最高可被判罰款 5 萬元

  • 🔴 監禁最高 2 年

長遠影響: 行政與簽證代價

  • 🔴 列入入境處黑名單

  • 🔴 日後申請外傭簽證或續約時,極大機會直接被拒

  • 🔴 無法再聘請外傭

「一時方便『順便』幫手,隨時換來巨額罰款同黑名單!切勿以身試法。」


🚨外傭「跨地址」工作,僱主更需要額外承擔「保險失效」風險

勞保(僱主責任保險)通常只保障外傭在指定居住地址及執行標準家務時發生的意外。若外傭在婆婆家工作期間受傷,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所有醫療費用及索償需由僱主承擔。



三、 常見的「踩界」、「非法勞工」高危情境

  • 情境 A: 星期日放假或平日,叫姐姐去幫父母家做大清潔。

    法律認定的是「工作地點與事實」,無論頻次高低或是否有額外報酬,均屬違反逗留條件。

  • 情境 B: 僱主開了小型店舖或寫字樓,叫姐姐順便去幫手掃地、倒垃圾。

外傭的法律身份受逗留條件限制,即使外傭同意,亦無法改變其跨戶工作屬於非法勞工的事實。

  • 情境 C: 住在同屋苑不同層的親戚,叫姐姐「順便」帶埋隔離屋嘅小朋友。


⚠️ 日日幫專家提醒: 只要工作地點不在 ID 407 合約上登記,無論時間長短、有無補水,法律上都是「不被允許」的。


四、 僱主應如何合法處理?

  • 合規變更地址:若僱主搬家,必須依法向入境處申報變更住址。

  • 如需照顧多個地點的家人

    • 安排受照顧者(如婆婆)住進合約登記的僱主住址。

    • 或由婆婆/家人作為僱主,獨立申請及聘用另一名外傭,並登記在婆婆的住宅地址。



常見問題

  1. 叫外傭去婆婆/親友屋企清潔或照顧長者,會犯法嗎?

會,極可能構成「非法勞工」或違反逗留條件。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標準僱傭合約(ID407),外傭只能為合約指定的僱主服務,且只能在合約列明的地址(僱主住址)居住及執行家務。即使僱主沒有收取額外薪金,只要安排外傭前往非合約地址(如分居的婆婆家)進行清潔、煮食或照顧長者,外傭即屬違反逗留條件;僱主亦可能被控「教唆違反逗留條件」或「僱用非法勞工」,最高可面臨罰款及監禁。

很大機會不獲賠償,僱主需承擔龐大醫療及法律責任。 僱員補償保險(勞保)的保障範圍,通常只限於外傭在合約指定的地址執行合約規定的家務職責期間所發生的意外。若外傭在非合約地點工作時不幸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有權拒賠。屆時僱主需自行承擔外傭的所有醫療費用、工傷賠償及潛在的法律責任。

判斷關鍵在於「住址」與「職責性質」:

  • 合法情況:婆婆已遷入並長期同住於合約登記的住址,照顧同住長者屬合規家務

  • 違法情況:婆婆獨居於另一地址,僱主定期派外傭前往該處進行清潔、煮食或長期照顧。

若需要外傭照顧非同住的長輩,建議採取以下合法途徑:

  1. 由長輩作為僱主獨立聘請/為婆婆聘請外傭至婆婆住址:以婆婆(或其住址)名義直接申請聘請一位專屬外傭。

  2. 申請安排長輩同住:若婆婆搬來與僱主同住,並向入境處更新相關家庭成員及入住資料,讓照顧長者成為合規的家庭職責。


總結:如何合法又安心管理外傭合約?

外傭管理涉及繁複的勞工法例與入境處條文,稍有不慎便會好心做壞事。與其每日提心吊膽,不如交由專業的中介平台協助。

Day Day Help(日日幫) 致力透過科技為香港家庭提供最透明、最高效的外傭續約與直聘服務。日日幫的專業團隊,了解香港相關法規,例如最低工資、工作時間限制、保險要求等,確保符合政府規範,避免僱主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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